• 领导分工
  • 雷进宝

      党工委书记
      主持局行政和局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局财务、干部人事以及区重大文化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联系区影剧公司...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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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 凤凰大街3号浦口文化大楼6层
    • 联系电话:
    • 联系时间:周一到周五
    • 9:00-18:00
  • 雷进宝

      党工委书记
      主持局行政和局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局财务、干部人事以及区重大文化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联系区影剧公司改制小组。

  • 刘有金


      党工委副书记
      负责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以及综合改革、机关管理、信访、机关作风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联系区文化馆、扬剧团。
      


  • 高步宽

      副局长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文艺精品创作、数字化建设、宣传推广等工作,分管社会文化科,联系区图书馆。

  • 李荣春

      副局长
      负责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办、非民办博物馆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推进落实区博物馆建设相关工作。分管局文物科,联系求雨山名人馆、园林场。 

  • 马卫东


      副调研员
      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依法行政、文明城市、平安创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及社会管理等工作,分管文化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管理科,联系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宣传创作、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深化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拟订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三)承担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的责任,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公共图书馆,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承担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的责任。
  (四)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城乡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组织和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区文化、广播影视重点设施和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指导、推动社区和农村...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