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林街道一企一档环境自查评估排查登记表全本公示
日期:2017-01-1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要求,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企业自查评估登记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截止日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