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信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7-01-24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在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基于国内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已取得的成功经验,江苏信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在浦口区星甸街道星绰路88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100000t/a危险废物项目,处置流程由准入评估、接收与分析、贮存、预处理、厂内运输、废物投加、窑内烧成处置等组成,烧成处置系统依托已建成投运48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

  本项目建成后可以解决浦口区及周边每年产生的100000t危险废物,提高了危险废物资源回收再利用。本项目的建成有助于浦口区循环经济的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是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居民区,主要涉及星甸街道的星兴社区、石窑村、十里村等,具体有:杜仲林场、石窑村、星甸镇镇区、十里、新金、和平、后圩、卫庄、夏家桥、马家、陶庄、坡龙、小於、马家冲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最大增加值分别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各关心点的污染物最大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预测结果叠加环境现状监测值后,能够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正常排放时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危废贮存仓库等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防护距离内无现状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同时,要求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用于预处理车间固态危废混合调质,再泵入水泥窑焚烧处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与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新增设备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

  确定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卸料池以及储料仓为主要污染源。本项目拟采取防渗措施工况下,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其影响是微弱的。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本项目涉及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主要是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NH3H2SHCl和二英。事故风险的类别主要是水泥窑故障导致二英非正常排放;危险废物卸料车间和预处理车间的除臭系统失效时的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事故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水泥窑内CO量过大造成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企业均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本项目的事故在自控系统和相应的备用设备齐全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评述

  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废气通过高温碱性环境、SNCR脱硝系统、现有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增湿塔以及余热发电锅炉等降温措施后经110m烟囱高空排放。水泥窑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要求,HClHF Hg、二噁英、TOC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等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CdPb等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相应的排放限值。

  水泥窑的热稳定性很强,在焚烧少量的危险废物时不会改变炉内的燃烧工况,焚烧废物不会改变原工程烟尘、NOXCO等因子排放的达标现状。水泥窑内呈碱性环境,焚烧产生的SO2HClHF等酸性气体会被大量的吸收,从而大大降低焚烧尾气中的酸性气浓度。利用SNCR脱硝系统进一步去除烟气中的NOX,可使NOX达标排放。废物中的重金属元素绝大部分被固化在水泥熟料中。本工程尾气治理措施是可行。

  2)废水防治措施评述

  本项目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回用于调节危险废物粘度。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固废处置措施评述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直接利用,无灰渣二次处理问题。全厂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评述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结论:江苏信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建成后可以解决浦口区及周边每年产生的100000t危险废物,提高了危险废物资源回收再利用;有助于浦口区循环经济的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本项目符合国家、江苏省及南京市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1)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3)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5)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信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25-68106326

  电子邮箱:912799818@qq.com

  环评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23

  电子邮箱:2782017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