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能介绍
  •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区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编制、汇总全区年度房屋征收拆迁计划;承担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的具体推进工作。

      (三)负责对全区房屋征收拆迁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监督核查职责。

      (四)负责协调处理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的信访及纠纷,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土地拆迁工作中的信访及纠纷;承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强制等具体工作。

      (五)承担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及党支部建设、共青妇建设等工作职责。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对外宣传、联系工作;负责中心接待、后勤、安保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345”的牵头和统筹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中心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档案收集、文印保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行风建设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负责工作经费管理,编制年度经费计划;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联系电话:68121828。

      (二)集体土地征迁科

      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中具体业务的指导、解释工作;负责排定年度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项目计划;负责指导和监督拆迁实施单位对集体土地拆迁项目中的房屋、集体资产等补偿工作,全程跟踪集体土地拆迁地案推进、结案;负责调处各拆迁实施单位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负责配合镇街处理因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引发的群众信访,配合镇街做好补偿和安置工作;配合区相关部门提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相关建议意见。联系电话:68121815。

      (三)国有土地征迁科

      负责房屋征收工作中具体业务的指导、解释工作;承担全区国有土地征收的具体推进工作;负责排定年度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组织论证并公布征求意见;负责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对征收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评估公司的管理、选定与考核等工作;负责征收实施单位的委托、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全程跟踪推进、监督结案工作;负责被征收房屋拆除安全管理工作。联系电话:58556028。

      (四)监督管理科

      负责征收拆迁项目资金的组织、协调、调度、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对征收拆迁项目资金进行总分类核算及明细分类核算,并做好记账、报账工作;负责对征收拆迁服务费计算、收缴,超期过渡费的审核把关,征收拆迁项目财务档案的归档工作;负责对征收拆迁项目补偿标准等进行监督核查;负责跟踪审计和结案审计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8121812。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房屋征收、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组织落实;负责研究、起草我区房屋征收、征地房屋拆迁有关管理办法;承办全区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司法强制等具体工作,配合做好全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司法强制等具体工作;负责牵头房屋征收、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会审工作;负责对违法房屋征收、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牵头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相关信访工作,配合协调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相关信访工作;组织开展房屋征收、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联系电话:6812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