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 国道南京浦口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7-05-18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235 国道南京浦口段改扩建工程

  工程范围:本项目路线起点自浦口、六合交界处马汊河,向南经盘城组团,跨越朱家山河,与G104 国道交叉后穿越双城圩、刘康圩、祁圩区,下穿京沪铁路、宁西铁路,与宁滁快速通道在永宁西交叉后,经汤泉,与京沪高铁、宁合城铁交叉后,经星甸、桥林新城,止于宁乌公路处。推荐路线方案全长 51.016km

  本项目全线共有2种标准横断面布置形式,采用一级公路标准,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城镇段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建设。全线公路设计速度80km/h。拟建项目工程需要新增永久用地面积共计3800.59亩,投资总额总投资27.86亿元。

  本项目拟定于2017年开工建设,2019年建成通车,工期2.5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①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机械冲洗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简单的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营地尽量租用民房,以利用既有的生活污水接纳设施,不直接排入水体,不具接管条件的自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污水不外排,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废气:拟建工程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和沥青摊铺时的烟气污染,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

  ③噪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两侧敏感点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在采取施工围挡和禁止夜间施工措施的情况下,施工作业噪声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施工过程为短期过程,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将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而消失。

  ④生态环境

  本项目及周围300m范围内涉及的生态红线区主要有3处,分别为:三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滁河重要湿地、马汊河洪水调蓄区。

  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以老路用地、耕地、园地为主。施工期间做好严格的施工管理和植被恢复措施后,拟建道路的建设造成生物量的损失可以通过后期道路绿化建设得以恢复。对项目施工占用的农田采取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不会对当地耕地资源总体数量造成影响。项目地处平原区,水土流失轻微。

  ⑤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桥梁桩基钻渣、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一并运送至南京城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

  2、运营期

  ①废水:运营期间主要的水污染来源于降水冲刷造成的路面径流对受纳水体的影响,本项目路桥面径流经雨水管网汇集后就进排入附近无饮用养殖功能的河沟,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科所对南方地区路面径流污染情况的研究,在降雨初期,路面径流进入水体后,将在径流落水点附近的局部小范围内造成污染物浓度的瞬时升高,但在向下游流动的过程中随着水体的搅浑将很快在整个断面上混合均匀,其对这些河流污染物浓度升高的贡献微乎其微。由此可以确定,路桥面径流对沿线河沟水质的影响是十分轻微的。

  ②废气:本项目运营期路侧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③噪声:本项目建成营运后,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采取交通噪声减缓措施的情况下,沿线敏感点满足声环境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施工期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简单的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其中施工营地尽量租用民房,以利用既有的生活污水接纳设施,不直接排入水体,不具接管条件的自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农田。

  营运期项目城镇路段两侧布置有雨水管道、一般路段则两侧边沟汇集路面及边坡水,本项目将雨水口、边沟收集的雨水按照就近、分散排放的原则,分段接到相交道路雨水主管或排到附近水系。

  废气:施工便道路面应夯实,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遮挡方式,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控制散货物料堆垛的堆存高度并在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

  运营期强化拟建道路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以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

  ③噪声:对沿线的房屋采取隔声窗等有效的降噪措施,使敏感点的声环境能够达标,同时综合考虑降噪措施的可操作性和降噪设施的经济成本和性价比。经常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④固体废物: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桥梁桩基钻渣、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委托运送至南京市城管局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235 国道南京浦口段改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区域城镇规划、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营运阶段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环保措施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至最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其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公众对本地区目前的交通条件是否满意;

  (3)在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4)在本项目运营期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5)公众建议采取哪些措施减缓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6)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7)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40

  联系电话:025-58538127

  评价单位: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5-025-88018888-7309

  电子信箱:huanjingsuo2012@163.com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

  邮编:210014

  八、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2017年5月18号至2017年6月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