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8年1月11日)
日期:2018-01-11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中圣南街9号
    联系人:浦口区环保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浦口区中心医院二期(康复体检中心)新增实验室项目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上河街166号康复体检中心大楼四层、五层 南京泽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投资2800万元,占地面积约1500m2,总建筑面积约3100m2。本项目建设检测实验室,其中四层为微生物检测实验室,五层为理化检测实验室。主要检测项目:HIV抗体初筛试验,甲肝、丙肝、戊肝抗体检测,梅毒病毒检测,食源性风险评估实验室检测,肠道寄生虫检测,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盐碘、尿碘、水碘检测,公共场所及空气质量检测,物体表面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施工期:本项目利用已建成的康复中心体检大楼四、五层,将外购设备搬至实验室调试运行后即可营运,施工期产生有限的噪声影响和少量的装修垃圾,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不进行定量分析。
运营期:
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主要废水为清洗废水、纯化废水、生活污水。总排水量为409m3/a。经医院内现有二级处理系统处理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接管至珠江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放城南河。
大气环境:大气污染源主要为①理化实验过程中所使用的挥发性酸和有机溶剂,在使用过程中反应或者是受热部分会挥发进入空气中,但一般是在通风橱内进行,正常情况下废气的浓度较低,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净化系统处理后引自楼顶的排气筒排放。②微生物实验操作间及生物安全柜排放的废气。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小,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量较小,影响较小,故不再进行定量计算。
噪声:新风机、净化空调、通风柜以及各类检测实验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55~65dB(A)。项目所有的设备均在室内使用,所有噪声源经过墙壁隔声和传播距离衰减,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包括检测废液、废有机溶剂、医疗废物等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检测废液、废活性炭等的危险废物(HW49)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HW01)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其他:(生态、振动、环境风险等)本项目无生态敏感目标、无生态保护措施;另本项目规模较小,原辅材料用量也较小,生产过程也不涉及风险源,因此基本无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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