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环境监测站完成检测方法变更备案
日期:2018-01-1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方法变更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向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近期,环保部颁布了若干环境监测新标准,浦口区环境监测站涉及变更化学需氧量、硝酸盐(氮)、硫酸盐、氯化物、氯化氢等的3个检测方法。为此,该站认真梳理相关备案材料并及时报出。2017年12月29日,获得省技术监督局批准。2018年1月11日,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区环保局)